律师文集

律师文集

您当前的位置: 北京离婚律师 > 律师文集 > 离婚手续>正文
分享到:0

        “我遭遇家暴想离婚,现在却离不了”

    陈红做梦都没想到,领了10年的结婚证,竟然有问题。今年5月20号,陈红和丈夫小东一同到渝中区民政局去协议离婚,工作人员告诉她,她的那张结婚证上,写的是“桂字 第2220号”,而她丈夫的那张证却是“渝字”,不能给他们办理离婚手续。

    两人的身份证号都属于重庆,也在重庆登记结婚,怎么自己的结婚证成了广西的编号呢?

    一张是重庆的,一张是广西的

    陈红的老家在丰都县崇兴乡,1998年,她和23岁的小东交往。两年后,陈红怀孕了,两人决定结婚。但是,陈红当年才19岁,没到法定结婚年龄,她的父母就委托老家民政局的一个朋友帮忙,两人在双方父母陪同下,在当地办理了结婚证。之后,结婚证放在家里,大家都没有翻出来看过。

    如今,要离婚了,陈红才知道,她和丈夫的结婚证一张是重庆的,一张却是广西的,不可能给他们办理离婚手续。陈红只能到当初办理结婚证的地方去补办一张合格的结婚证。

    结婚后户口簿上还是未婚

    陈红找到丰都县老家的民政工作人员,对方说她的婚姻档案材料已经上交给丰都县民政局了,而县民政局给她的答复却是:“这些材料不可能交到我们这里来的。”因此,她到现在都无法再补办结婚证,也看不到自己的档案资料。

    陈红又查看了户口簿,看到自己的婚姻状况仍然是未婚。这是2002年7月做的人口普查,那时,陈红都已经结婚两年了。陈红说,户口簿一直都是放在父母家的,“他们也不懂这些东西,从来都没有发现这个问题。”

    陈红开始怀疑,自己从来就没有在民政局有过婚姻记录。她想去询问当年帮她办理结婚手续的那个朋友,但是,那个人已经退休多年,早已失去了联系。

    不过,丈夫户口簿上注明的是“已婚”。陈红觉得很尴尬,结婚十年了,才发现可能跟丈夫根本就没有成为法律上的夫妻关系。

    陈红:现在想离却离不了

    陈红很后悔自己跟丈夫的这段婚姻,“那个时候太年轻,不懂事,就这样结婚了。后来,他经常动手打骂我。”2005年,她就从丈夫家里搬出来了,自己一个人在外租房。现在,他们的女儿已经10岁了,一直跟着丈夫生活。“他一直不同意离婚,直到今年五月,我们才达成了离婚协议。”

    陈红想的是,尽快结束自己这段错误的婚姻,过上新的生活,但现在她无法了断和丈夫的这段“婚姻”关系,“我现在都不敢再谈恋爱,毕竟我还和他领过结婚证的,不管那张证件是否有问题。”再说,如果不办理离婚手续,小东也不可能开始新的生活。

    丈夫家人:我们不会干涉

    小东的母亲周阿姨说起陈红有些生气,“她已经五年没有回家了,也不管自己的女儿,我觉得她是个不负责任的母亲。”她说,“如果陈红在法律上和儿子并没有婚姻关系,她要成立新的家庭,我们一家人都不会干涉,我们只希望她能关心她的女儿,担负起做一个母亲的责任。”

   

扫一扫关注北京离婚律师